日期: 2025-04-29 15:11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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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好地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信息公开内容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1.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机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
2.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领导信息;
3.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发布的相关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
4.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生产经营、科技创新、精神文明建设方面产生的工作信息及公开招聘信息等;
5.其他可公开的信息。
具体信息可参见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编制的《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信息公开目录》。要求主动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相关信息,本机关将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网站或新闻发布会等载体和形式予以主动公开。
本机关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受理申请机构
受理机构: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办公室
受理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昭乌达路1号
邮政编码:010010
咨询电话:0471-4369261
传真号码:0471-4369262
电子邮箱地址:bgs@nmgycyun.com
受理时间:工作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门户网站下载《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并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申请受理机构。申请受理机构将依据申请内容,转相关单位提供信息内容或做相关处理。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得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关或部门的,将告知申请人该部门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5)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4.收费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门户网站上信息对外免费提供。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