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12-23 16:53 来源: 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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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关于《名晾晒烟名录》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七条规定,名晾晒烟的名录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未列入名晾晒烟名录的其他晾晒烟可以在集市贸易市场出售。
二、本轮《名晾晒烟名录》修订背景是什么?
2023年以来,随着全国晾晒生产经营形势发生变化,部分产区申请对现行《名晾晒烟名录》作相应调整。经综合评估,部分晾晒烟品种确已符合烟草制品生产需要,满足因地制宜、规模种植、推广优良品种等要求,生产地具备统一收购调拨条件,符合列入《名晾晒烟名录》条件;部分晾晒烟品种因优化生产布局需要,已不适合在《名晾晒烟名录》中继续保留。
为更好保障烟草制品原料供给,加强晾晒烟专卖监管,国家烟草专卖局决定对现行《名晾晒烟名录》进行修订。
三、本次修订的新增内容主要是哪些?
在《名晾晒烟名录》(国烟法〔2023〕61号)的基础上,根据福建省、湖北省、海南省、四川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的申请,拟将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南平市浦城县晒黄烟,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来凤县和宜昌市夷陵区的白肋烟,十堰市丹江口市的香料烟,海南省万宁市的雪茄烟叶,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的毛柳晒烟列入《名晾晒烟名录》管理,同时将海南省临高县雪茄烟叶移出《名晾晒烟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