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吸烟有害健康 谢绝十八岁以下人员访问!

《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批发企业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细则》政策解读

日期: 2025-06-03 19:27    来源: 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

【字号:

为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等有关政策要求,进一步加强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批发企业许可准入与电子烟产业政策、监管政策的统筹衔接,规范许可证申办、管理等事项,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营商环境,促进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治理,国家烟草专卖局修订印发了《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批发企业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细则》。

修订后的《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批发企业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细则》包括总则、许可事项和条件、申请、受理、审查、决定、使用、监管、政务规范、附则共十章八十二条,主要内容为:一是落实电子烟产业政策和电子烟监管政策要求,规范许可证新办(重新申领)、变更、延续(换证)等申请事项要求。二是细化许可审查程序,规范办证申请材料,健全审查组织,完善审查流程,提升行政许可办事效率和便民服务水平。三是健全许可证动态管理措施,规范企业停业、歇业、恢复营业等事项的办理要求。四是完善企业许可证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相关链接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批发企业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细则

相关链接图解:《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批发企业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细则》政策解读

通信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昭乌达路1号 邮编:010010 电话:0471-4369261,4369263 传真:0471-4369601
 蒙ICP备 17004877号-2 蒙公网安备15010202150769号 网站标识码 bm64050001
主 办: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办公室  承 办: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办公室   网站地图
主 办: 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办公室 承 办: 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办公室  蒙ICP备17004877号-2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