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8-23 11:29 来源: 东方烟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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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A县零售户王某在某网红旅游村经营着一家便利店。随着暑假旅游旺季的到来,到该村旅游的游客数量明显增加,王某店里的卷烟不够卖了。为了多挣钱,王某开始频频在网络平台购进卷烟,却不想被当地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依法查处。
经专业检测机构鉴定,王某从网上购进的卷烟全部为假烟,且已经销售了不少。那么,王某销售从网络平台购进的假烟的行为将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
王某的行为属于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和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违法行为。根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因此,当地烟草专卖局将按照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对王某进行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当地烟草专卖局对王某作出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销售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的行政处罚决定。
作者单位:浙江淳安县局